泉州市福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泉州市福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3500吨保温管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函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州市泉港区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系租赁福建荣盛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规模为年产43500吨保温管壳。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表1标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标准,苯酚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甲醛排放执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表4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附录A表A.1中规定的限值。
2.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和泉港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喷淋塔定期更换的废水,按照危废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配套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相应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降低事故环境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为1.103吨/年。从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2单元G222储罐更换新型浮盘项目1.2倍削减替代(即1.3236吨/年)。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工艺、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七、请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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