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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二期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种畜场、石湖乡、曲阳镇、安峰镇、房山镇、张湾乡)招标公告

· 2022-10-21

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种畜场、石湖乡、曲阳镇、安峰镇、房山镇、张湾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二期已由 东海行审备〔2022〕33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种畜场、石湖乡、曲阳镇、安峰镇、房山镇、张湾乡)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二期共分为4个标段,一标段(青湖镇、黄川镇、石榴街道);二标段((驼峰乡、白塔埠镇、平明镇);三标段(种畜场、石湖乡、曲阳镇、安峰镇、房山镇、张湾乡);四标段(石梁河镇、温泉镇、山左口镇、桃林镇),主要内容为盖板渠、排水、雨污水管线工程等。

2.2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二期总投资额约8889.34万元。本次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东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种畜场、石湖乡、曲阳镇、安峰镇、房山镇、张湾乡)进行招标,本标段建设地点位于种畜场1个自然村(费岭村(费岭)、石湖乡2个自然村(水库村(水库)、乔团村(乔团)、曲阳镇2个自然村(曲阳村、皇树村)、安峰镇2个自然村(钟何村(侍庄)、六马村、房山镇3个自然村(山后村(山后大庄)、陶墩村(陶墩庄)、桑庄村(大桑庄)及张湾乡1个自然村(马墩村(马墩),工程内容包括盖板渠、排水、雨污水管线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说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建造师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一建造师已在先评的某个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审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2.3工期工期要求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招标控制价 18640039.98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4)其他情形。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受权代理人。

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203月至2022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21日至2022年10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费用:0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11 04 09 00 (系统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得分相同评标价也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以抽签方式确定。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7.2.1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 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注:投标制作软件中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不能签字或签章的,须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至其他材料中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和平西路105号

联系人:何新

电 话:183521000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1号金鹰国际花园46号楼三楼

联系人: 陈芳

电话:0518-85850559/18036663292

11. 异议接收联系人:陈芳,电话:0518-85850559/18036663292

12. 投诉书联系人:源潮:138156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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