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水质净化厂2024-2025年大修重置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 项目共分为 6 个建设子项目和 4 座水质净化厂(湖滨水质净化厂,临港水质净化厂,罗家坡(一期)水质净化厂、罗家坡(二期)水质净化厂),岳阳一期项目4座存量水质净化厂投运年限均已超过5年,其中,湖滨水质净化厂、罗家坡一期水质净化厂投运年限已超过8年。基于谨慎运行原则,综合考虑各存量水质净化厂的实际运行情况,2024年需对4座存量水质净化厂达到大修条件的设备进行大修,并对部分运行故障率高、能效低、经判定不具备修复价值的老旧设备进行重置,以保障水质净化厂正常、高效运营。
项目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 。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 4 座水质净化厂的大修重置 ,分别为:湖滨水质净化厂,临港水质净化厂,罗家坡(一期)水质净化厂,罗家坡(二期)水质净化厂,总建成规模为15.5万吨/日,分别为湖滨水质净化厂(2015年4月建成投产,规模2.5万吨/日)、临港水质净化厂(2018年10月建成投产,规模3万吨/日)、罗家坡二期水质净化厂(2018年9月建成投产,规模5万吨/日)、罗家坡一期水质净化厂(2010年11月建成投产,规模5万吨/日)。
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报价人需根据采购人下达的大修重置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并按采购人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开展大修重置。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4)工期
工期暂定 1 年,具体从采购人通知开工之日起至完成大修重置验收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间,具有类似水质净化厂或泵站或截流井或调蓄池等市政工程的设备安装或维修或改造等业绩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或市政或机电或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担任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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