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临水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期)
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霍邱县临水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期) | |||
项目编号 | E341522001002354 | |||
发包人 | 霍邱县临水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腾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发包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 | |||
预成交人 | 名 称 | 安徽景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成交报价(元) | 1175621.12 | 工期(天) | 6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姓名 | 张瑞 | 证书号码 | 皖 234182195443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4日 | |||
备注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至招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肖股长,联系电话:0564-2717089。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联系人:黄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0564-636 3901 |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肖股长,联系电话:0564-2717089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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