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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句容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2-08-22

句容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句容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总承包( EPC) 已由 句容市行政审批局 以句行审 投资 [2022]222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句容弘源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 宝华镇、白兔镇、边城镇、郭庄镇、后白镇、华阳街道、句容开发区、茅山管委会、茅山镇、天王镇、下蜀镇。

3.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句容市下辖宝华镇、白兔镇、边城镇、郭庄镇、后白镇、华阳街道、句容开发区、茅山管委会、茅山镇、天王镇、下蜀镇,共计 36 个行政村中 73 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治理,受益户数为 6129 户。共需新建工程管网总长 214.52km ,管径范围 DN50~DN315 ,采用开槽铺设管道时需要临时开挖破坏路面,待管道铺设、管道沟槽回填完成后,需修复路面;新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152 座,总规模共计 1596 m 3 /d ;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 5 座。

3.3 合同估算价: 项目招标控制价 8495.53 万元。

工程总承包控制价 8495.53 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 220 万元,施工费(含采购费)控制价 8275.53 万元。

3.4 总工期要求: 212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时间: 2022 年 9 月 30 日

施工开工时间: 2022 年 10 月 10 日

主体工程竣工时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竣工时间: 2023 年 4 月 30 日

3.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 1 )设计内容包含: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图报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

( 2 )施工内容:句容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 3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及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5 吨及 5 吨以上)均需安装流量计。

( 4 )质量目标:设计 ( 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如有需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且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

( 5 )调试运营内容:项目竣工后,中标人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无偿提供调试及运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设施 12 个月,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企业没有因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 企业的资质及等级

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 1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施工资质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 )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2 )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3 )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 2022 年 2 月 -2022 年 7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3 )设计负责人不作无在建工程要求。

4.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 )工程总承包业绩: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6000 万元(含)以上的污水治理类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2 )工程施工业绩: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6000 万元(含)以上的污水治理类工程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3 )工程设计业绩: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6000 万元(含)以上的污水治理类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设计完成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9 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7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其他要求

( 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5 )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6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2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50 分

工程业绩: 3 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分值)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

1. 设计说明 (0~7 分 )

( 1 )设计说明能对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及要求、建设目标、建设背景等解读充分、分析准确。(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

( 2 )项目现状分析充分深刻;基础资料(如村庄排水情况等)调查详尽。(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

( 3 )项目设计理念先进,主导构思新颖。(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

( 4 )项目整体设计思路全面、清晰、切实可行、局部设计思路有较强的的针对性(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

2. 技术方案 (0~15 分 )

( 1 )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

( 2 )总体设计方案、节点设计方案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优: 6 分;良: 5.4 分;中: 4.8 分;差: 4.2 分;无: 0 分)

( 3 )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充分考虑了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优: 4 分;良: 3.6 分;中: 3.2 分;差: 2.8 分;无: 0 分)

( 4 )对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分析全面,相应的解决方案合理可行(优: 3 分;良: 2.7 分;中: 2.4 分;差: 2.1 分;无: 0 分)

( 5 )环境影响分析(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

3. 设计深度 (0~5 分 )

设计说明与图纸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项目任务书要求;(优: 5 分;良: 4.5 分;中: 4.0 分;差: 3.5 分;无: 0 分)(设计图纸须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否则不得分)

4.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 (0~3 分 )

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 3 分;良: 2.7 分;中: 2.4 分;差: 2.1 分;无: 0 分)。

5. 经济分析 (0~5 分 )

( 1 )估算文件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

( 2 )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

( 3 )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2 分 )

1. 总体概述 (0~2 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

2. 设计管理方案 (0~1 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

3. 施工管理方案 (0~2 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

4. 采购管理方案 (0~1 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

5. 施工的重点难点( 2 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 2 分)(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 )

6.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 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满分 1 分(优 1 分,良 0.9 分,中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

注: 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超过 100 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增加一页扣 0.1 分,最多扣 2 分,扣完以止。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7. 项目管理机构 (0~3 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满分 3 分,否则不得分。

( 1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工程建设类市政工程或城市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给水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且具有工程建设类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3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 1 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工程建设类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4 )造价专业人员 1 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 5 )道路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备注:

( 1 )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2 )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否则不得分。

( 3 )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 2022 年 2 月 -2022 年 7 月)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相应人员中有任一人员不提供,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 4 )上述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中不体现专业则以职称申请表为准

3

项目报价 (50 分 )

1. 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3.5%;4%;4.5% 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2.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

投标人业绩及投标人实力( 3 分)

1. 投标人业绩( 2 分)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类项目业绩,得 2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 ,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

注:

1.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类项目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 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 计取。

2.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加分。

3 、须提供合同、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四方签字且公章齐全,四方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投标人获奖( 1 分)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单位参与的污水处理类工程项目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水系统工程奖的,有 1 项得 0.5 分,满分 1 分。

注:证书扫描件需附二维码,提供批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截图

备注:

( 1 )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2 )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否则相应人员得分项不得分。

( 3 )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 2022 年 2 月 -2022 年 7 月)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相应人员中有任一人员不提供,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 4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 5 )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6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 5 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 5 名,则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抽签确定定标人候选人。

( 7 )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7. 定标程序

1 、评标: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为 5 家(总投标人数不足 5 家时按实际投标家数)

2 、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 3 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 3 日。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3 、定标: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定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单位不超过三分之一;其他人员从相关部门和单位中抽取,成员库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抽取人数的 3-5 倍。

( 1 )定标方法

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记名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 N 分,其次 N-1 分,以此类推( N 一般不超过 5 ,排名 N 以后得 0 分) , 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 N=5 。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 2 )定标因素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

( 1 )企业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

做过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做过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提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运营的最大规模、数量、金额等,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 2 )确保工期提前的技术组织措施: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投标人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提前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且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技术组织措施。

( 3 )方案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合理性:定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各定标候选人方案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合理性,择优选择方案设计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请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携带至定标会场。

8. 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 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

注:

1. 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使用规则执行镇政建 [2018]194 号文)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缴纳凭证。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服务的通知(试行)》执行。

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句容市农商行华清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3.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5. 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从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于开标前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持企业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我市采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形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家投标单位每个标段 305 元。

友情提醒:请谨慎下载招标文件,如获取招标文件后,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参加开标会、无故放弃投标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一个月;一年内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将拒绝其参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六个月。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22 年 8 月 30 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10. 其他

10.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10.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0.4 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0.5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 1 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0.6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 [2016]4 号和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句容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 0511-87322100 )。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句容弘源环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句容市华阳镇华阳东路 2-1 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邮编: 212400 邮编: 210000

联系人:汤思锋 联系人:赵工

电话: 0511-80780200 电话: 025-86637817

11.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句容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7322011 联系电话: 0511-87322100

11.3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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