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年批)一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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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3470001G01 | ||||||||||||||||||||||||||||||||||||||||
招标内容: | |||||||||||||||||||||||||||||||||||||||||
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年批)一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年批)一标段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2】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人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留善寺镇污水处理站;梅家店污水处理站;郭楼污水管网;西堑污水管网;西乾泊、东乾泊污水管网;梅家店污水管网;刘庄污水管网;大曲堤、西曲堤污水管网;河南与河北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地址:河北留善寺镇、梅家店、郭楼、西堑、西乾泊、东乾泊、刘庄、大曲堤、西曲堤、河南与河北。计划工期:100日历天。标段划分:1个标段。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7 09:00至2023-07-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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