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年批)一标段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2】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人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留善寺镇污水处理站;梅家店污水处理站;郭楼污水管网;西堑污水管网;西乾泊、东乾泊污水管网;梅家店污水管网;刘庄污水管网;大曲堤、西曲堤污水管网;河南与河北污水管网。 工程建设地址:河北留善寺镇、梅家店、郭楼、西堑、西乾泊、东乾泊、刘庄、大曲堤、西曲堤、河南与河北。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为注册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本)。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7 09:00至2023-07-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肃宁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肃宁县武垣路112号 |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
邮编: | /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边科长 | 联系人: | 刘伟涛、宋建 |
电话: | 0317-5037710 | 电话: | 0312-5075592 |
传真: | / | 传真: | 0312-507534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xingji@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北城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00148024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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