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02220411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由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2]7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红旗街道 2.2 建设规模: 工程规模:拟对华港镇及红旗街道15个行政村的40个自然村约12518户居民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系统(包括管网工程、泵站工程及其接户工程)和污水治理系统(包括站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1)新建管道和检查井:新建管道总长436.36km,其中 dn110 重力管道 187.77km,dn160 重力管道65.93km;DN/ID225 重力管道 125.30km;DN/ID300 重力管道22.13km;dn110 压力 管道35.21km;新建污水检查井10722 座,其中,φ315污水检 查井10532 座,φ450污水检查井125 座,φ800污水检查井65 座。(2)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169座,其中5t/d 集中污水处理站点3 座,10t/d集中污水处理站 点16 座,20t/d集中污水处理站点23 座,30t/d集中污水处理站 点 10 座,40t/d集中污水处理站点6 座,60t/d集中污水处理站点 5 座,80t/d集中污水处理站点 1 座,1t/d分散污水处理站点51 座,2t/d分散污水处理站点54 座。(3)新建一体化泵站: 新建一体化泵站252 座,其中,5t/d 一体化提升泵站183 座,10t/d一体化提升泵站35 座,15t/d一体 化提升泵站10 座,20t/d一体化提升泵站12 座,30t/d一体化提 升泵站4 座,40t/d一体化提升泵站4 座,60t/d 一体化提升泵站 4 座。(4)新建一体化化粪池: 新建一体化化粪池 8766 个。(5)新建一体化隔油池: 新建一体化隔油池 12518个。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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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一、设计部分:1、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款中设计费的10%;2、设计施工图提交并经招标人或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中设计费的8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中设计费的100%。二、施工部分:1、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中施工费(含采购)的10%; 2、工程进度完成60%时付至总承包合同价中施工费(含采购)的3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承包合同价中施工费(含采购)的70%; 4、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85%; 5、2024年年底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所包含农民工工资不足以支付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时,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且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 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备 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污水管网工程合同或雨污水管网工程合同造价9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0.5 条 。 ( B)设计业绩要求: 以 设计负责人 身份承担过单项污水管网工程合同或雨污水管网工程合同 工程 造价9000万元(含)及以上的 工程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0.5 条 。 ( C)施工业绩要求: 以 施工负责人 身份承担过单项污水管网工程合同或雨污水管网工程合同造价9000万元(含)及以上的 工程施工 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0.5 条 。 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 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单项污水管网工程合同或雨污水管网工程合同造价 13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 工程总承包 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0.5 条 。 ( B)设计业绩要求: 单项污水管网工程合同或雨污水管网工程合同 工程造价 13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 工程设计 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0.5 条 。 ( C)施工业绩要求: 单项污水管网工程合同或雨污水管网工程合同 造价 13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 工程施工 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0.5 条 。 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西街21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王军 电 话: 0523-80188076 代理机构: 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4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吉意 电 话: 0523-86889338/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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