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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田县乡镇企业开发公司龙山崎铅锌铜矿山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

· 2024-05-29
福建省大田县乡镇企业开发公司龙山崎铅锌铜矿山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大田县乡镇企业开发公司龙山崎铅锌铜矿山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田发改审批 [2024]8号文、田发改审批[2024]1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大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大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建设镇建忠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建省大田县乡镇企业开发公司龙山崎铅锌铜矿山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 龙山崎铅锌铜矿山污染源头场地生态修复工程;历史遗留矿渣集中防渗阻隔工程;雨污水导排治理工程;环境跟踪监测及配套措施等。 项目总投资 1955088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工程类别: 环保工程

2.3.2招标类型:

2.3.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污染防控区项目的主体工程范围面积为 13.16万m2。其中共勘查有6处矿渣堆撒区,面积40104m2,方量总计162373m3。其中建设一个矿渣集中堆放区面积约23771.04m2,开挖五个遗撒堆渣区面积约38248.79m2。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龙山崎铅锌铜矿山污染源头场地生态修复工程;(2)历史遗留矿渣集中防渗阻隔工程;(3)雨污水导排治理工程;(4)环境跟踪监测及配套措施。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承包范围: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本项目规模为:污染修复工程中型项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 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9550888元 暂列金: 900000元、 暂估价: 5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环保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同时通过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的该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且环保工程施工规模为中型(投资额: 5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的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拟派出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③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5 29 日 08:30:00 2024 6 04 日 17:30:00 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mggzy.cn:8086/smwz)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年 6 20 日 08: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 34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6 20 日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mggzy.cn:8086/smwz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 188号 ,邮编: 366100

电子邮箱 : dtyx7265197@163.com

电话: 13515985199 ,传真: 0598-7265199

联系人: 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 169号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3664874807@qq.com

电话: 0598-7358863 /15859800466 ,传真: /

联系人: 温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 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998-0000

监督部门: 大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地址: 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 188号

联系电话: 0598-72651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 2号七楼

联系电话: 0598-730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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