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2026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2024-2026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全南沙区范围内由委托人接管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含参照污水处理厂管理处理设施)、泵站等。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约2200公里。2、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处理站(含参照污水处理厂管理处理设施)共计359座,处理工艺有厌氧+好氧、人工湿地、AAO、MBR、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AO+MBR、厌氧+人工湿地、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等工艺,具体位置及设施情况暂定清单见合同附件一。污水处理设施含资源化池约2993座和独立罐约257座。3、泵站约361座。4、具体运维数量按委托人下发任务单执行(含在服务期内委托人新接管的管网、设施等)。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委托人按实际工作需要,采取任务单方式下达工作任务(具体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为准)。(2)服务期内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受托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单的数量、范围和工艺等),受托人须配合。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补偿损失。 ★(3)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导致有关污水处理设施被取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自行承担有关的风险,并不得有异议,按实际运维的时间计算运维费用,不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 ||
工期(交货期) | 总服务期:暂定为两年,在不超过合同总价前提下,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对服务期进行调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399.8692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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