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滨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4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服务范围:九户镇、台子镇。
项目总费用:435.1万元。
二、项目要求:项目中选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双方协商。
服务要求: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双方签订合同,并按照方案要求完成项目,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1、中介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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