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应城市城北街道戴河村、联谊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98120240600017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81-2024-00667
3、项目名称:应城市城北街道戴河村、联谊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83.737811(万元)
6、最高限价:283.737811(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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