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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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鸳鸯湖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减量项目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不新增占地,总投资1296.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2套热泵低温干化机、污泥湿料仓,污泥脱水间改造为污泥干料仓,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污泥处理量为25t/d 。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DB31/1025-2016等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送园区企业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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